農藥登記證號:PD20121169
登記證持有人:江蘇云帆化工有限公司
農藥名稱: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
劑型:水分散粒劑
使用技術要求:
在小菜蛾1-2齡幼蟲期,兌水稀釋后,對作物均勻噴霧。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有雨,請勿施藥。在甘藍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間隔期7天。
產品性能:
本品為生物源類殺蟲劑,作用方式以胃毒為主,兼觸殺作用;該產品對葉片有較強滲透作用,可殺死植物表皮下的害蟲,且持效期較長。作用機理為阻礙害蟲運動神經信息傳遞而使蟲體麻痹死亡,對小菜蛾有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項:
1.本品不可與堿性農藥等物質混合使用。 2.本品對蜜蜂、蠶、魚類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藥時應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;為保護蜜蜂,應避開作物開花期使用,遠離水產養殖區、河塘等水域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藥器具。蠶室及桑園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敵放飛區禁用。 3.請按照《農藥安全使用規定》使用本品,施藥時穿防護服、戴口罩、手套等,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,施藥后及時清洗手、臉等裸露部位。 4.避免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接觸本品。 5. 建議與其他不同作用機制的殺蟲劑輪換使用。 6.用過的包裝物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中毒急救措施:
早期中毒癥狀為瞳孔放大,行動失調,肌肉顫抖,嚴重時導致嘔吐。誤食立即攜帶標簽送病人到醫院診治,并給患者服用吐根糖漿或麻黃素,但勿給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東西。搶救時避免使用增強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藥物(如巴比安、丙戊酸等)。不慎吸入,立即將吸入者轉移到空氣清新處;不慎濺入眼睛或接觸皮膚,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
儲存和運輸方法:
本品應貯存于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。遠離火源、熱源。置于兒童、無關人員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商品同貯同運。
質量保證期: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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